延安市水务局:
为了加强延安市王瑶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推进工程顺利建设并按期发挥效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移〔2014〕114号)、《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延安市王瑶水库扩容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审核意见的通知》(陕水移民发〔2024〕2号)等政策和文件规定,遵循“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机制,经市政府研究,现授权你局作为延安市王瑶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征地移民管理机构,全权代表市政府履行该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职能。请你局尽快与项目法人单位签订征地移民协议,同时与有移民安置任务的安塞区、志丹县人民政府签订征地移民协议。市水务局和项目法人及安塞区、志丹县人民政府要严格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资金应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确保安全。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