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9名,其中设主任1名,督查员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5名,实有主任1名,督查员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5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起草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决定、规定草案,制定相关政策,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二)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群团组织以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三)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直属事业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调整、职责任务、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五)监督检查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县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管理。
(七)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市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吴起县农林水牧大厦电话:0911-839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