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能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和文化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规划、部署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考核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教育、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工作。
(四)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
(五)负责全县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来访记者的接待管理工作,联系中省市各级新闻单位。同时,负责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六)负责全县网络信息的监管和收集分析研判,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影响重大的网络舆情,代表县委统一对外发布舆情消息。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七)安排部署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统筹协调群众性创建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的推荐上报、命名表彰;负责全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八)按照《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负责全县公益广告指导、协调、设计、制作、管理、审批等工作。
(九)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与生产,代管县文联、县作协,指导、协调、繁荣全县文艺工作。
(十)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协调全县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制定扶持文旅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和运行,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构建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全媒体传播格局。
(十二)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企业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和考核。
(十三)负责本单位内部安全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信息
部长:曹永锋(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三、联系方式
宣传部办公室电话:0911—8390229
融媒体中心电话:0911—7614138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电话:0911—8390706
文产办电话:0911—8390915
文联电话:0911—8390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