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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科技局
来源:吴起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7-2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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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一、基本情况

吴起县发展改革科技局,1990年为吴旗县计划委员会,1993年11月机构改革时与统计局合并,组建计划统计局,1995年11月分设为计划局,2002年8月撤销计划局、工业经济局、商务局,组建吴起县经济发展局,为县政府职能工作部门,领导管理;代管县粮食局、盐务局,2024年6月机构改革为吴起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党委下辖商务局、石油协调办、中小企业促进局、物价局,供销社、电力局、邮政局、移动、联通、粮食局、盐务局12个党支部。内设两大办公室,分别为:重大项目办、城乡统筹办,其中项目办配备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城乡统筹办配备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局机关工作人员19人,其中领导班子6人,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3名、工会主席1名,另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1名。

二、单位负责人:崔江勇

三、部门职能

吴起县经济发展局是负责全县宏观经济综合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有四大管理职能:一是计划管理;二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三是项目管理;四是行业管理。具体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发展建设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社会经济、城乡区域、环境资源协调发展重大问题,衔接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统筹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生态建设,推进可持续发展;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

(三)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利率和价格等重要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县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本县产品国际、国内展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重大项目的研究和策划,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拟订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中省市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其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申报、审批下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建设项目库;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承担建设项目代建制的组织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稽察重大建设项目。

(七)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规章,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问题。

(八)负责综合协调能源行业。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化工业发展目标,提出促进能源化工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全县能源化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

(九)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规章,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地方性法规,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推进西部大开发工作,拟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综合协调全县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

(十)负责全县工业行业的规划和指导,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械、冶金、有色、石化、电力、建材、煤炭、轻工、纺织等工业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宏观管理。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政策,牵头负责全县城乡统筹发展工作。

(十二)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审核实施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解决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实施能源利用监测,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政策和规划。

(十四)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购、储备、轮换和投放;室内装饰装潢和典当行业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民政等发展管理办法,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指导管理县粮食局、盐务局工作,领导管理物价局、中小企业促进局、石油协调办、供销社。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局属单位信息

重大项目办、城乡统筹办

五、办公电话:0911-8390595

六、办公时间:

春季(4月1日-4月30日):8:00—12:00,14:00—18:00

夏(秋)季(5月1日-6月30日/9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炎热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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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发展改革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7-29 15:59 来源:吴起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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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吴起县发展改革科技局,1990年为吴旗县计划委员会,1993年11月机构改革时与统计局合并,组建计划统计局,1995年11月分设为计划局,2002年8月撤销计划局、工业经济局、商务局,组建吴起县经济发展局,为县政府职能工作部门,领导管理;代管县粮食局、盐务局,2024年6月机构改革为吴起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党委下辖商务局、石油协调办、中小企业促进局、物价局,供销社、电力局、邮政局、移动、联通、粮食局、盐务局12个党支部。内设两大办公室,分别为:重大项目办、城乡统筹办,其中项目办配备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城乡统筹办配备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局机关工作人员19人,其中领导班子6人,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3名、工会主席1名,另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1名。

二、单位负责人:崔江勇

三、部门职能

吴起县经济发展局是负责全县宏观经济综合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有四大管理职能:一是计划管理;二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三是项目管理;四是行业管理。具体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发展建设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社会经济、城乡区域、环境资源协调发展重大问题,衔接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统筹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生态建设,推进可持续发展;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

(三)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利率和价格等重要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县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本县产品国际、国内展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重大项目的研究和策划,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拟订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中省市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其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申报、审批下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建设项目库;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承担建设项目代建制的组织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稽察重大建设项目。

(七)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规章,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问题。

(八)负责综合协调能源行业。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化工业发展目标,提出促进能源化工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全县能源化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

(九)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规章,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地方性法规,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推进西部大开发工作,拟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综合协调全县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

(十)负责全县工业行业的规划和指导,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械、冶金、有色、石化、电力、建材、煤炭、轻工、纺织等工业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宏观管理。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政策,牵头负责全县城乡统筹发展工作。

(十二)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审核实施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解决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实施能源利用监测,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政策和规划。

(十四)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购、储备、轮换和投放;室内装饰装潢和典当行业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民政等发展管理办法,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指导管理县粮食局、盐务局工作,领导管理物价局、中小企业促进局、石油协调办、供销社。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局属单位信息

重大项目办、城乡统筹办

五、办公电话:0911-8390595

六、办公时间:

春季(4月1日-4月30日):8:00—12:00,14:00—18:00

夏(秋)季(5月1日-6月30日/9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炎热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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