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吴起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是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由原教育、科技、体育三个部门合并组建的新单位,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综合性行政管理部门。
下设教研室、招生办、全民健身指导站、少儿体校、教育工会(学生资助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电教站、营养站等8个事业单位。全县共有中小学、幼儿园52所,在校学生、幼儿32023人,高级中学1所,在校生 2853人;职业中学1所,在校生308 人;初级中学3所,在校5833人,中心小学17 所,在校生15312人;幼儿园30所,在园幼儿7717;教职工2176名,其中高中教师264名、职中教师57名、初中教师444名、小学教师864名、幼师549名。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科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全县教育科技体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办强教育、创新科技、繁荣体育”工作目标,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长征精神立德树人,创新管理机制,促进内涵发展,做实民生工程,坚决打赢脱贫致富攻坚战,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先后被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2014年)、陕西省教育强县等荣誉称号(2015年)。2019年3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综治维稳先进单位。
二、单位负责人:袁海湖
三、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和编制全县教育科技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计划和相关细则,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高级中学的招生计划;监督指导全县各类招生考试及普通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五)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指导推广;负责普通话报名及证书的发放工作。
(六)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八)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九)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十)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和中小学生营养健康实施工作;指导学校拟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教育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代表全县组织参加省、市体育综合性或单项运动会。
(十二)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全民体质监测工作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
(十三)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竞技体育的管理工作;设置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业余训练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体育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五)拟定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开发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
(十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教育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全县各类教育附加费,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和工程项目稽查工作;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十七)承接或取消中省市要求的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
教研室、招生办、全民健身指导站、少儿体校、教育工会(学生资助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电教站、营养站
五、单位地址:农林水牧综合办公大楼3楼
六、单位电话:0911-8390900
七、办公时间:
春季(4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夏(秋)季(5月1日-6月30日/9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炎热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10月1日-次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