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巩固年”活动落地生根、结出硕果,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巩固年”活动落到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更好服务上来,用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和科学精准的统计分析促使企业健康发展。我局决定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统计入库申报程序和报送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申报
(一)统计原则:项目所在地统计。
(二)入库申报资料:1.法人不在库项目(简化为3项):①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②新开工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文件(扫描件);③开工照片或施工合同任意一项(电子版),申报法人必须至少有一个新开工项目随法人一同入库审批。2.法人在库项目(简化为2项):①新开工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文件;②开工照片或施工合同任意一项。
(三)入库申报时间:每月10日前将入库材料报县统计局。
申报入库前,应确保拟入库项目进入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且代码唯一、可查询。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申报
(一)统计原则:法人注册地统计。
(二)入库申报资料(简化为4项):①法人营业执照;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③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文件;④开工照片;⑤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合同任意一项;⑥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建设规划许可证任意一项。每个项目申报资料必须至少有四种资料才能通过。
(三)入库申报时间:每月10日前将入库材料报县统计局。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