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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叶江江先生:

您好,您于2020年1月6日反映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我们于2020年1月7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我局与该公司协调核实,该公司已于2020年1月14日支付拖欠您的全部工资6300元,您也已确认收到,该事项得以彻底解决。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吴起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