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吴起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吴起县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吴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吴起县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环境建设质量,有力保护林草资源和生态屏障安全,确保“三北”工程及各项生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和《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坚决整治和打击野外放牧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封山禁牧工作长效机制,减少我县未具备舍饲养殖条件的羊子存栏数量,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野外放牧羊子数量动态清零,确保林地资源得到有力保护,为推进“三北”工程建设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政府办、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及各镇街、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和组织协调工作。三个工作组组成情况和工作任务如下:
(一)综合执法组。组长由县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担任,抽调县人民法院、森林警察大队工作人员参与。下设9个封山禁牧工作队,成员在各镇街、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抽调。封山禁牧工作队负责对野外放牧违法行为的实施主体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处理、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制止野外放牧违法行为的蔓延发生。综合执法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或阻碍行政执法工作的违规放牧者实施强制执行或行政处罚,确保封山禁牧工作顺利推进。
(二)专项巡查组。组长由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分设巡查工作队若干,巡查工作成员在林业局系统各单位抽调。巡查工作队向专项巡查组报告工作,专项巡查组常态化深入各镇街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针对野外放牧情况进行随机暗访和巡回检查,督促未具备舍饲养殖条件的养殖户及时出售羊子,对各镇街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每月上报整群出售羊子入圈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和存在问题上报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组。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担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组员在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融媒体中心抽调。主要负责督查综合执法组和专项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镇街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暗访结果作为对工作组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破坏严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镇街和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由县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三、方法步骤和工作任务
(一)会议调度。为切实保障此次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由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进行会议调度,及时掌握封山禁牧工作动态,研判工作形势,解决当前工作遇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必要时对工作安排及时作出调整。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全面摸排。由各镇街组织人员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的羊子养殖户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并严格落实羊子养殖户建档立卡制度,一周内完成羊子存栏登记表数据填写并报送县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存档。
(三)动态清零。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0月30日为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期,根据羊子存栏基数将全县封山禁牧分为三个“动态清零”考核批次,吴起街道、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为第一批次,实现动态清零的时间节点为2025年4月30日;庙沟镇、长官庙镇和白豹镇为第二批次,实现动态清零的时间节点为2025年5月16日;五谷城镇、周湾镇、长城镇、吴仓堡镇和铁边城镇为第三批次,实现动态清零的时间节点为2025年5月30日。动态清零的考核标准为野外放牧“零”发生率。
(四)量化考核。从2025年11月1日起对各镇街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成效进行量化考核。从行政处罚案件数量、野外放牧违法现象发生频率和未具备舍饲养殖条件羊子存栏数量下降比例三个方面考量,并做排名比较。督导检查组在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期间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各工作组、各镇街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对措施不力、通风报信、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数据和延误工作的人员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五)持续巩固。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持续巩固阶段,专项巡查组持续开展野外巡查和内业指导,各镇街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继续加大对本辖区内的野外放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关注羊子养殖户的活动状态,对未具备舍饲养殖条件的养殖户坚决采取措施勒令限期出售,将野外放牧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保障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持续巩固。
(六)转入常态。专项整治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后,县林业局要做好中长期工作规划,对后续封山禁牧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镇街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持续履行好封山禁牧工作主体责任,坚持“行政执法不减力,源头治理不松懈”的封山禁牧工作总基调,一抓到底,长期形成严厉击野外放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使企图实施野外放牧的不法养殖户不再报以偷牧侥幸心理,逐步化解林牧矛盾。确保我县生态建设成果持续巩固、林业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切实保护好我县林草资源和生态屏障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封山禁牧工作事关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保护林草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工程。我县退耕还林成果来之不易,各镇街、城市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封山禁牧工作高质高效开展,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干部包片、包村、包户, 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摸底,摸清放牧户的家庭经济结构情况、羊子存栏底数。建立“一户一档一策”动态电子档案,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羊子数量反弹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督查问责。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严格落实调度会议机制、通报制度和问责制度,定期主动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封山禁牧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检查组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于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推诿扯皮、排名靠后的镇街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县级总林长将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底子不清、数字不实、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