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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吴起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的通知

来源:吴起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06-17 08:51

各镇人民政府、吴起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镇基准地价管理,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全县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4〕52号)等有关规定,吴起县已完成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技术成果已通过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验收。现决定将《吴起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予以公布,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实施的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

1. 吴起县2024年度城区基准地价表

2. 吴起县2024年度建制镇基准地价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吴各单位。

 吴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印发

附件

表1 吴起县2024年度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Ⅰ级1563(104.20)1209(80.60)555(37.00)969(64.60)
Ⅱ级1263(84.20)1086(72.40)513(34.20)798(53.20)
Ⅲ级723(48.20)642(42.80)480(32.00)492(32.80)
Ⅳ级486(32.40)459(30.60)339(22.60)342(22.80)

使用说明

1.基准地价内涵:

①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②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③容积率:商业服务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5,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0,工矿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2;

④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场地平整);

⑤土地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为40年,居住用地为70年,工矿用地为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

⑥权利状况:完整权利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⑦价格类型:地面价。

2.土地用途分类:①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工矿用地参照三级类用途的修正系数计算相应基准地价;②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殡葬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工矿用地进行修正后确定;③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除殡葬用地外)基准地价参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进行修正后确定。

表2 吴起县2024年度建制镇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

建制镇

级别

土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白豹镇

Ⅰ级282(18.80)243(16.20)192(12.80)219(14.60)
Ⅱ级225(15.00)186(12.40)159(10.60)174(11.40)

铁边

城镇

Ⅰ级252(16.80)207(13.80)177(11.80)192(12.80)
Ⅱ级204(13.60)174(11.60)156(10.40)171(11.40)

周湾镇

Ⅰ级213(14.20)198(13.20)171(11.40)183(12.20)
Ⅱ级174(11.60)165(11.00)150(10.00)156(10.40)

吴仓

堡镇

Ⅰ级192(12.80)177(11.80)156(10.40)162(10.80)
Ⅱ级159(10.60)147(9.80)138(9.20)141(9.40)

长城镇

Ⅰ级189(12.60)171(11.40)153(10.20)159(10.60)
Ⅱ级153(10.20)144(9.60)132(8.80)138(9.20)

长官

庙镇

Ⅰ级183(12.20)162(10.80)144(9.60)147(9.80)
Ⅱ级147(9.80)141(9.40)129(8.60)135(9.00)

五谷

城镇

Ⅰ级159(10.60)153(10.20)138(9.20)144(9.60)
Ⅱ级141(9.40)135(9.00)129(8.60)132(8.80)

庙沟镇

Ⅰ级156(10.40)144(9.60)138(9.20)141(9.40)
Ⅱ级138(9.20)135(9.00)126(8.40)132(8.80)

使用说明

1.基准地价内涵:

①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②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用地;

③容积率:商业服务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2,工矿用地平均容积率为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

④土地开发程度:“四通一平”(供水、通电、通路、通讯、场地平整);

⑤土地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为40年,居住用地为70年,工矿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

⑥权利状况:完整权利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⑦价格类型:地面价。

2.土地用途分类:①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工矿用地参照三级类用途的修正系数计算相应基准地价;②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殡葬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工矿用地进行修正后确定;③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除殡葬用地外)基准地价参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进行修正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