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镇街文件 / 正文

长官庙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长官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6 11: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 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陕 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8号)和《延安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发〔2024〕14号)要求,全面加强 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全县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历次 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 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 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镇消防所、为召集人单位,镇公安局、镇市场监管局为副召集人单位,成员镇财政所、镇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镇商务局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消防所,各单位派1名业务骨干参加专班工作。

三 、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动态掌握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 器生产企业底数,严格生产资质审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行业 规范条件》《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的宣 贯执行力度,引导相关产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2024年底 前完成并持续推进(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镇属单位配合落实)。

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 器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 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 销售,2024年8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对于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将解除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纳入重点抽查项目,依法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2024年底前完成并 持续推进(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镇属单位配合落实)。

严惩制假售假行为。摸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商家底数, 组织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对检查中发现涉嫌伪造、变造号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加大对生产、销售假 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移送 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跨县域联合打击机制,2024年 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镇派出所,各村、镇属单位配合落实)。

()集中整治违规违法停放充电问题

加强电动自行车自主管理。各相关部门以及各村、镇属单位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检查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加强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建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管理制度。

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劝阻惩处和宣传提示。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予以纠治。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防火检查巡查等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县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各镇街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单位协助处理。

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应用。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建立 数据平台,对充电设施进行实时监控。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 即时配送企业推广换电模式。鼓励在楼宇电梯加装智能阻装系统, 根据实际确定年度加装目标。研究推广“射频信号传输+视频监 控”“电力指纹”等技术对蓄电池进楼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制 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加强架空层使用管理。全面摸排民用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风险隐患,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停用、搬离、清理。因场地不足确需使用架空层作为停放充电场所的,应符合国家消防救援局《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要求(试行)》。消防、住建等部门要指导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居住县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架空层巡查频次,规范有序停放充电。

()集中整治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严查非法改装。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维修店铺、 租赁企业的检查频次,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 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 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8月底前集中整治 打击一批,形成震慑并持续推进。

规范线上经营。加强电商平台监管,督促其采取自动检索 技术和屏蔽删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 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 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蓄电池和充电器 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 内容。

落实即时配送企业安全责任。指导即时配送企业完善配 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 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公里/小时、守法行 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有效避免因任务 设定不合理增加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 改,发现改装车辆的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 措施。鼓励快递、外卖平台企业为配送员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 采取多种方式,推广集中换电模式,2024年8月底前完成。

()集中整治道路行驶方面安全问题

强化登记上牌管理。在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依法纳入强 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并设置识别代码的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全面 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将车主信息、车架号及蓄电池识别代码纳入 登记事项,优化登记上牌服务,稳妥落实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 政策,2024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 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等违法违 规行为;对道路执法、事故查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时, 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规车辆,及时移送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

()集中整治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

推动以旧换新。结合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 换新政策,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 工作。通过资金支持、企业让利、金融支持等手段,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指导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电 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

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 性报废标准,建立老旧蓄电池淘汰机制;提升蓄电池检测等技术 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机构站点布局,提供便捷快速评估技术服务, 鼓励用户主动送检,及时淘汰更换;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超标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开展全面强制安全性评估,对达到报废条件的 一律强制报废,鼓励对回收和处置拆解企业予以政策支持,2025 年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集中整治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严格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运用“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识 别代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事故后溯源调查能 力。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火灾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将生产、 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对整治期间发生室内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对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提级调 查、严肃追责,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实施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及 蓄电池的企业,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企业,违规提供改装服务及部件的企业按照规定进行曝光。对引发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按照规定进行曝光,充分发挥社 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严重违法企业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

()着力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组织各镇街、消防所、村(居) 民委员会发动基层力量,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停放、安全充电等 内容。集中曝光电动自行车违法和火灾案例,开展“小手拉大手” 宣传活动,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

加强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 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各行业各系统观看火灾案例警示片、组织 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属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行动 的重要性,将电动三轮车、电动摩托车同步纳入整治范围。

(二)加强执法检查。要加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商家执法检查、路面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规停放、 违规充电、违规拆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要实 施失信联合惩戒,将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督导问效。要建立考核督导机制,将组织实施、 综合整治、行动质效等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和年度消防工作巡查考 核内容,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加大通 报、约谈等力度,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整治行动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