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吴起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知{吴安委办发(2024)27号}的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长城镇地质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会议要求,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地质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分管主任任副组长,镇政府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领导王宁通知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各包村领导、镇属单位负责人,负责本辖区安全排查工作。
(二)职责分工。各村、镇属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管三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镇安全生产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综合督查。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地质灾害领域。全镇聚焦在册隐患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在建工程、人员密集区和油气管线、各村沿线重要公路等重点领域,特别时高陡边坡地带、斜坡坡脚窑洞等居住区,逐户开展“地毯式”排查,绘制现场情况“一张图”(图中应标示排查人、坡高、有无裂缝及其他异常情况等内容),确保风险隐患清仓见底,不留死角和盲区。
(二)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突出安全隐患;桥梁路面结冰、长大陡坡等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农机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和打击“黑包车”“黑客车”“黑校车”等情况;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物资储备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客运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整治落实情况。
(三)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排查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情况;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集贸市场、学校、卫生院、宾馆以及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及报警装置安装和运营驾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等设施设备定期检验制度落实,以及电器、消防和喷淋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情况。
(四)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排查供气供暖锅炉、燃气管道,以及学校、卫生院、街道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设施、起重机械及承压类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其他行业领域。教育、民爆、烟花爆竹、农业机械、城镇供暖、粉尘爆炸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五、工作方式
(一)全面自查。各村、镇属各单位组织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行业检查。全镇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单位要突出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对各村督查全覆盖,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抽查不低于10%;各村要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危险隐患点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镇政府挂牌督办。
(三)政府督查。镇政府要对各村、镇有关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阶段工作安排,每阶段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六、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时间自即日起至12月底。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村、镇属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及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各村每日排查必须于下午18时将排查结果上报镇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每周汇总上报县安委会。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各村、镇有关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隐患点、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县安办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治理。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广泛学习宣传发动。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各村、镇有关单位应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兑现举报奖励。
(五)严格责任追究。镇安办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长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