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吴起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省、市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延税发〔2022〕36号)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组(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二、征缴时间
自2022年4月10日起开始征缴,4月10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征缴期。征缴期内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4月30日前缴费率达到50%以上,5月31日前缴费率达到85%以上,集中征缴期结束时全面完成全年征缴任务。
三、征缴标准
2022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及补贴标准如下: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多缴多补、多缴多领。
个人缴费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800 | 1000 | 1500 | 2000 | 3000 |
政府补贴 | 30 | 45 | 60 | 75 | 80 | 90 | 100 | 150 | 200 | 300 |
个人账户 | 230 | 345 | 460 | 575 | 680 | 890 | 1100 | 1650 | 2200 | 3300 |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30元缴费补贴。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中轻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保费;对既是中轻度残疾人又是低保对象的和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保费。特困人员政府代缴300元。
四、职责分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及原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变更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具体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负责;各镇街积极支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宣传、管理、催缴等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五、参保缴费渠道
(一)参保渠道及身份确认
城乡居民可通过“陕西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新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参保信息批量登记)”和“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我要参保)两种方式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若缴费人具有特殊身份,需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在信息系统中维护参保人的特殊身份。维护好的特殊身份信息,由人社部门及时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更新参保人的特殊身份信息。
(二)缴费渠道
1.“陕西养老保险”APP,在“我要缴费”模块缴费;
2.“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纳税服务”模块缴费;
3.“微信”APP,在“城市服务”模块缴费;
4.“支付宝”APP,在“陕西社保缴费”模块缴费;
5.“云闪付”APP,在“城市服务”模块缴费;
6.合作商业银行渠道:
(1)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农行掌上银行、手机银行、农行智能POS机;
(2)信用合作社网点柜面、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E终端、ATM自助机;
(3)建设银行扫码支付、营业网点柜面、建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4)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5)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柜面、中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6)邮储银行营业网点柜面、邮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7)光大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光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三)补缴业务
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和一次性趸缴业务,需前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办理补缴和趸缴核定业务后,再进行缴费。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应在当天完成缴费,当天未缴费的或当天未支付成功的核定信息,次日凌晨自动作废,需重新核定信息。
(四)缴费到账
参保人完成缴费后,税务部门将缴费的上解、入国库信息传递到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养老经办机构校验后,做实时到账处理。校验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编号信息是否与经办机构业务系统数据完全一致;校验参保人在业务系统中参保状态、缴费状态、待遇标识及是否重复缴费等信息。
(五)缴费票据
1.通过商业银行渠道缴纳社保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通过手机APP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作为缴费依据。
2.缴费人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省财政厅监制)。
3.缴费人亦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由财政部门监制,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保险费票据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综[2019]26号)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领用。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分解任务。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及时召开镇街、村(组)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动员部署会,认真组织实施,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压实责任。各镇街要以应参保户籍人口数为基数,按照100%参保率、100%缴费率完成目标任务,做到缴费人数与上年相比只增不减。县税务局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度,县政府定期、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目标任务未按期限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各镇街党委、政府应积极配合支持此项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搞好参保人信息整理,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做好贫困、低保、特困、残疾、参战、涉核、被征地等各类特殊缴费人群身份信息更新维护,确保参保居民在税务部门准确缴纳。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镇街及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责任,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城乡居保工作达到规范化经办、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工作要求。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征缴工作,要切实站在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角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银行基层服务点的代收和保障工作。各镇街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部署,精心安排,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夯实到人,督促本辖区居民按时缴费,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操作培训。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广泛开展政策业务和缴费操作培训,让税务干部、经办人员、合作商业银行员工熟知缴费政策、熟练应用缴费工具,避免城乡居民“多头跑”“往返跑”。要密切关注工作动态,认真做好辖区内征缴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密切关注征收、记账等工作动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暴露出的各种业务和技术问题,避免发生不良舆情。
(四)优化缴费服务。税务部门、经办机构、合作商业银行要按照“放管服”要求,加强对现有第三方支付、各商业银行线上等缴费渠道的宣传推广,提供“足不出户,申报缴费”、“7×24小时”全天候“掌上办”缴费服务。同时,各办税服务厅、经办机构要为参保缴费人提供现场办理业务的兜底服务,开设“绿色窗口”,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一站式”引导和“一对一”缴费服务,助力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跨越智能化服务的“数字鸿沟”,不断增强缴费人的获得感。
(五)防范舆情风险。税务部门与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辖区内保费征缴相关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密切关注征收、记账、对账等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并认真处理工作衔接中的问题,对缴费人咨询要耐心细致地解释,对缴费人投诉要审慎快速解决,将舆情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协作,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税务局和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报告。
吴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