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吴起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吴起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吴起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吴起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陕西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陕办发〔2019〕22号)及《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发〔2020〕13号)要求,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优先发展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目标任务
2020年,我县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创成功”的工作思路,2020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40%达标任务;2021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40%达标任务;2022年9月完成学校总数20%达标任务,并通过市级过程督导,12月通过市级验收;2023年3月完成网报、各项纸质材料申报,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全面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达到资源配置高标准、政府保障全面到位、教育质量大幅提升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体系共有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32项指标(见附表4、5)。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各项指标评估标准和规划创建任务,对标对表,按照“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要求,完成创建任务。
(一)强化主体责任,推动优质均衡发展
1.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巩固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优先落实财政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教育经费达到法定要求。全面落实不足100名学生的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按在校生年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规范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收益10%、彩票公益金等教育投入政策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统筹各类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投入。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
2.落实政府教育主体责任。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义务教育的法定权益。各镇(街)政府要切实履行维护学校周边秩序、提供师生安全保障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管理职责。各镇(街)政府和村委会要及时联系辖区学校,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督促监护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向其监护人送达限期入学、复学通知,督促无效的,相关部门要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入学、复学,确保辍学率降低,巩固率达标。
3.创新完善教育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逐步实行城乡学校共同体管理模式,城乡学校紧密联动发展,积极开展结对学校的特色创建、教师互派、师资培训等活动。聚焦县域内教育薄弱环节,创新管理模式,使优质资源向教育薄弱学校辐射,促进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有效缩小校际差距,逐步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
(二)均衡配置资源,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1.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以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为重点,全面统筹县域教育规划布局。结合我县城镇化发展、学龄人口变化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向基层学校、薄弱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倾斜机制。通过资产置换、学校合并等,扩建、改造薄弱学校,扩充优质教育资源。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坚持阳光均衡编班,不设置重点班和实验班等。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县内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杜绝义务教育择校现象。
2.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创成功”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重点加强对基层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群体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水平和教育质量,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等更加均衡。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3.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数字校园推进智能化校园建设。校园网络接入带宽不低于千兆,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校园实现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物联网全覆盖;教学班实现智慧教室全覆盖,智能设备、创客和其它智能化设备及其应用全面普及;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构建未来智慧校园,营造良好的智能化教育教学环境;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县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促进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流程和数据的整合、优化和共享;基本实现中小学普通教室具备互动式信息化设备装备更新配备,推进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加强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建设,形成现代化的教育管理与监测体系,提升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1.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延安市编制管理政策,统一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基本配置标准,教师配置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小学、初中达到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深化教师“县聘校用”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农村特岗计划和公开招聘教师数量,优化教师专业学历年龄结构,对标优先补充义务教育阶段体育、音乐、美术、艺术学科和科学、劳技、综合实践等薄弱学科教师。建立以“大学区”为依托的校际之间互动交流机制,完善教师流动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县城学校教师支教力度,使教师交流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年提高教师培训经费投入,落实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的规定,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培训和分散研修相结合的方式,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全面加强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大力培养省市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打造我县名师专家团队和“领军人才”,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启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完善教师校长培训体系,全面开展依法治教和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提升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现代教育治理的意识和能力素养。
3.加强校长队伍建设。规范聘任程序,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健全校长动态管理机制,依据考核办法,实行末位淘汰制。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按相关规定分批次组织实施好校长资格认定工作,强化过程监管,积极稳妥推进。建立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强化校长培训培养,不断更新校长管理理念、管理能力、管理手段、管理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管理能力强的“学者型”校长队伍。鼓励和选派县城学校优秀干部到基层学校担任副校长以上职务,充实提高基层学校的领导力量,推动城乡学校管理人才流动。
(四)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培养“四有”教师、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方位推进德育教育。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化“用长征精神立德树人”实践,丰富长征精神办学育人实践载体,全力推动中小学思政课守正创新,举办全县思政课研讨班和思政课教师座谈会,大力开展中小学思政课“大练兵”活动。坚持把德育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中,渗透到教育教学管理各个环节中,真正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要对标新时代话语体系,以打造“书香校园”为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新时代育人良好教育生态,引导师生立志听党话、跟党走。
2.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以“一课一优师、一师一优课”为抓手,以构建生本高效课堂为目标,以推行自主学习和自主管理为核心,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现课堂教学效果的最大化和效益的最优化;建立健全与高效课堂相适应的管理与考核机制,激励教师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持续推进大学区联校教研和名校孵化机制,拓展校本教研内涵和外延发展;创建“名师工作室”,定期开展送教下乡、联片教研、专题研讨等活动,激发教育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校园足球教学,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推进学生近视、肥胖、心理健康和学校传染病防治等综合防控;严格执行“三节一会”制度,不断丰富学校社团活动,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探索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协同实施的劳动教育机制,丰富劳动教育形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尤其是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活动、劳动课等课程。落实教育公平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民主管理机制,建立中小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完善招生政策,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严格执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制度,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关爱弱势群体,坚决维护教育公平
1.全面落实教育资助和扶贫政策。贯彻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逐步提高和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范围。落实扶贫助学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比较健全的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学生接受完成义务教育。
2.健全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加强对接受随迁子女较多学校的管理和督导,改善就学环境,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3.依法保障特殊教育。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吴起教育发展整体规划,不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保障,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要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在接收随班就读学生集中的学校建立资源教室,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保障资源教室功能的发挥。对不具备上学能力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安排专项资金,全力保障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鼓励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六)优化育人环境,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全面落实校园安保“三个100%”,推进校园安全“七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校园创建全覆盖工作,加强消防、食品卫生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及时购置、更换和维修安保设备,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认真开展“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使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常态化,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平安校园”。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掌握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全县教育发展现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成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机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召开吴起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动员大会,部署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教育部门按照“先易后难、城乡结合”的原则,一校一策,逐校推进,年内40%的学校要创建达标。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营造创建舆论氛围。
(二)实施争创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2月。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政府会议精神,召开本部门动员会,明确创建目标与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创建项目的管理制度,所有任务均明确时间进度及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2022年9月底前全部学校创建达标,并通过市级过程督导,12月通过市级验收。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3年2月28日前。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标准自查完善;县政府组织模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相关单位和学校做好迎接国家、省、市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2023年3月完成网报、各项纸质材料申报,年内接受国家评估认定并顺利通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是我县教育事业各项工作的基础工程,也是省市政府对县政府、县政府对镇(街)及各部门党政领导抓教育工作进行评估与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街)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各相关单位按照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对照验收标准,逐项分解任务,细化职责,认真实施,确保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合理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全力迎接国家、省市对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的督导评估,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省市的评估验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创建工作,在全县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本辖区、本系统相关工作,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省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验收标准,加强对各单位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按要求顺利完成。
附件:1.吴起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吴起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吴起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安排表
4.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与标准要求
5.50人以下小学教学点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
附件1:
吴起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了保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高质量完成并如期接受国家、省、市验收,县政府决定成立吴起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管教育副主任
县政府主管教育副县长
县政协主管教育副主席
成 员:县政府办主任
县教科体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委编办主任
团县委书记
县司法局局长
县经发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税务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信访局局长
县城管局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卫健局局长
县文旅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各镇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主管教育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教科体局局长担任,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并统筹协调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及日常协调工作。
附件2:
吴起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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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成员单位 |
工作职责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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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委宣传部 |
协调指导有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负责新时代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树立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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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教科体局 |
认真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监督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做到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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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编办 |
依据评估标准要求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审定县域内教职工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适时调整编制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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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团县委 |
加强教育系统团建工作,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推进青少年在学校中健康发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合力做好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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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经发局 |
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争取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关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协调建设资金的筹措,推进教育优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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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财政局 |
强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依法按时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多方筹措资金投入教育,并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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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人社局 |
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标准要求足额核编教师,及时解决教师不足问题,配合县教育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和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定期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履行劳动监察职责,依法禁止招用童工,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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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公安局 |
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秩序,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保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案件,选派法制副校长,并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指导县交警大队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积极整治违法违规接送学生行为及其它交通违法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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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自然资源局 |
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依据中小学办学标准和中小学改建、扩建、新建标准,搞好学校用地布局规划审批,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按政策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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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住建局 |
落实教育建设项目相关减免政策,积极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并负责新建项目施工审批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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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卫健局 |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和保健工作的指导,宣传、普及疾病预防知识,指导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措施;加强对校园饮水、饮食卫生的监督,定期对中小学生及校园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配合县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和业务指导。常态化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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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治理学校周边食堂餐饮摊点和商业网点,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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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县文旅局 |
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宣传,规范文化市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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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县民政局 |
做好扶贫济困工作,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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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县司法局 |
将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维护教师、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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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县交通运输局 |
定期检修维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警示牌、减速装置,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学生乘坐车辆及乘车安全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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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县统计局 |
指导县教科体局做好各类教育体育统计工作;负责向县教育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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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县税务局 |
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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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县扶贫局 |
贯彻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帮助贫困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学生接受完成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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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各镇(街)政府 |
做好镇(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教育发展规划,督查、指导和协调辖区教育工作。稳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区域内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段少年儿童的控辍保学和教育扶贫工作;做好留守儿童和残疾少儿的关爱工作;依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负责辖区学校新建、扩建用地的统筹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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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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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创建工作达标学校 |
达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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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前 |
铁边城镇中心小学、吴仓堡镇中心小学、五谷城镇中心小学、长官庙镇中心小学、白豹镇中心小学、白豹镇楼坊坪中心小学、铁边城镇新寨中心小学、长城镇中心小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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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前 |
吴起县第一中学、吴起县第二中学、吴起镇初级中学、吴起镇金佛坪中心小学、庙沟镇中心小学、铁边城镇王洼子中心小学、吴起镇薛岔中心小学、周湾镇中心小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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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前 |
吴起县宜兴希望学校、城关小学、吴起县第二小学、吴起县第三小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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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2月 |
通过市级过程督导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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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 |
完成网报、各项纸质材料申报,年内接受国评估认定并顺利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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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安排表
附件4: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与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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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 |
评估指标与标准要求 |
指标值或 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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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源配置 (7项) |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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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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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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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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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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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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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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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所学校至少达到上述6项指标要求,余项不能低于指标要求的85%;所有指标的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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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保障程度(15项) |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按规定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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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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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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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5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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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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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按在校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等相关政策全面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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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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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 |
评估指标与标准要求 |
指标值或 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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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保障程度(15项) |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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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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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规按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根据班额、生源动态变化,统筹安排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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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其中,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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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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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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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全县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解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定向招生计划全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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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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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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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质量 (9项) |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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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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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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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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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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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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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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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过重课业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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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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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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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认可程度 (1项) |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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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50人(含)以上的教学点参照此标准执行。
附件5:
50人以下小学教学点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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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 |
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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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件保障 |
1.消除危房和土木结构校舍,消除土操场,硬化室外活动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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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教室面积达到40-54平方米或生均2平方米,照明配备日光灯,功率达到240-360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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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学校实际和教学需要,合理设置多功能教室(包含科学实验、科技活动、劳动课、音乐美术)、计算机多媒体教室、体育器材室 (包含体育活动、卫生保健)、少队部(包含心理辅导、留守儿童管护)、会议室(包含档案资料、德育展览),功能部室面积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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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仪器设备、体音美器材设施达到省定标准,配备供暖、降温、厨房及饮水等设施;旱厕改为水厕或进行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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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安全设施完善,物防、技防、人防到位,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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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育经费有保障,按100人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按在校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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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配备 |
7.教师数量满足,学历合格,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达到95%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占比达到35%以上,有兼职少先队辅导员、卫生保健人员、安保人员和食宿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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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师待遇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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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等学科教师镇办、学区统筹使用,到教学点走教支教,城镇学校对口帮扶,城镇学校教师定期轮流到教学点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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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信息化 |
10.学生用计算机按最大班额达到生均1台;教师办公电脑达到每人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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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计算机教室与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合并建设,接入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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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教学点师生与结对帮扶城镇学校或与优质学校师生通过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答疑辅导等方式,实现共同在线上课、教研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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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教学 |
13.服务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无辍学;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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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校管理规范,作息时间安排符合规定,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课程,学生课业负担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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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教育教学方式灵活,结合实际开展文体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实施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和综合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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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健全,家校联系密切,家访制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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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和预防欺凌机制健全,安全教育、演练、防范措施落实。 |
说明:本标准适用于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教学点,每个教学点达到上述4个方面17条,该教学点“综合评估”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