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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吴起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县政府大楼五楼507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911-83905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吴起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统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统计信息。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63条,其中,部门动态23条,统计数据信息40条,包括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运行数据及解读。

(二)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条,已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修订完善《吴起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程序、监督保障等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发布,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对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建立信息资源库,方便查询和管理,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各类信息主要依托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公开,一是在吴起县政府网(统计信息)专栏、市统计局内网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二是按时编印《吴起统计数据之窗》《吴起统计年鉴》,定期公开各项数据。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配合县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统计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采用图文并茂、视频动画等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加强政策解读与公众互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