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吴起县打贏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脱贫退出村村过硬、户户过硬,实现全县高质量脱贫目标,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果,实现脱贫退出农村危房改造村村过硬、户户过硬。
二、目标任务
持续巩固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成果,发现一户、认定一户,改造一户。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动态核查。按照《延安市农村住房安全动态核查办法(试行)》及补充说明,我县对农村住房实行动态核查,发现一户、认定一户、改造一户。危房鉴定必须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延安市土窑洞危险性鉴定技术导则》、《延安市砖石窑洞危险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鉴定。
(二)严格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户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面[2018]172号),严格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要求,既要防止盲目提高建设标准,也要防止降低安全要求,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方米,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筑面积。危房改造完成后,县住建局应及时将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等材料存入农户档案。
(三)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县住建局将认定为安全住房的危改户名单交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在一个月内直接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
(四)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县住建局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对加固改造的房屋,应有技术人员对加固方案、加固材料、施工方案及施工操作队伍进行把关审查,确保加固施工过程安全以及加固后的房屋达到安全标准。
(五)规范工作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落实改造对象在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县住建局要优化程序,将危房鉴定与农户申请同步展开,上门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持续来抓,继续坚持领导包抓机制,确保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都有一名住建系统领导包抓。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监管平台数据预警作用,积极协调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历年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再核查,完善相关数据,提高危房改造数据质量,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强化技术指导。积极主动到户技术指导,向危改户和农村工匠免费提供技术咨询与帮扶,加大对《延安市土窑洞危险性鉴定技术导则》、《延安市砖石窑洞危险性鉴定技术导则》、《延安市土窑洞接口技术方案》、《延安市农村危窑房)加固维修技术图册》和《延安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技术指南》等技术指导文件的宣传力度。县住建局要在危房改造施工关键环节派员到场进行技术指导与检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展板、横幅、明白卡、服务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和《危改挂历》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开通监督电话,及时答复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在全市营造关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