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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纪委对吴起高级中学“9.21”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2014年9月21日晚,吴起高级中学发生8名高二女生殴打、恐吓、侮辱5名高一女生的事件。近日,吴起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制侮辱妇女罪对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1、给予吴起县教育局局长齐乃珂责令纠错处理;

2、给予县教育局副局长刘占荣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3、对高级中学校长张俊殷(副处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市纪委处理;

4、给予高级中学副校长闫志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5、给予高级中学学生处主任朱荣金行政警告处分;

6、给予高级中学高二年级部主任高德全行政警告处分;

7、给予高级中学公寓部部长马阳安行政记过处分;

8、分别给予高级中学涉事的高二年级3个班级班主任白云、王黎明、许汉武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9、对高级中学公寓部生活老师李荔花、齐正萍(两人均系临时聘用人员),责令吴起高级中学予以辞退。

吴起县委宣传部

二0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