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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起高级中学学生王某某等人涉嫌强制侮辱妇女案情况说明

2014年9月21日晚23时至22日凌晨5时许,吴起高级中学高二女生王某某、崔某某、韩某某、刘某某、刘某、蔺某某、高某将高一女生朱某某、康某某、臧某、许某、宗某某先后叫至4号女生公寓一宿舍内进行辱骂、殴打,并对其中三人强迫脱衣、拍摄半裸照片,在强迫脱衣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持水果刀对其中两名受害人进行威胁,如果将此事告诉老师或家长,就将照片外传。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崔某某、韩某某、刘某某、刘某、蔺某某、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4年9月26日我局以涉嫌侮辱罪将王某某、崔某某、韩某某、刘某某、刘某、蔺某某依法刑事拘留,高某因作案时未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2014年10月23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制侮辱妇女罪对该六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我局于当日对该六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吴起县公安局

2014年10月31日